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2022年5月20日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。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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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
序号 | 文件名称 | 批复文号 | 批复时间 |
1 | 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《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/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及配套项目(电力配套项目)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批复 | 滇中生环复〔2022)6号 | 2022年5月20日 |